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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规定
2009-02-22 15:14  文章来源:驻阿富汗经商处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与投资有关的法律
  为支持和保护私营企业发展,阿富汗于2005年12月修改并出台了《阿富汗私营投资法》。规定了外资企业禁止和限制投资的行业,对公司注册、管理进行了规范。相关的法律还有《公司法》、《合资法》、《仲裁法》、《调解法》等等。

  投资主管部门
  阿富汗投资主管部门是投资高级委员会、阿富汗商工部和阿富汗投资促进局。投资高级委员会由包括商工部、财政部、外交部、经济部、工矿部、农业部、中央银行、投资促进局和阿富汗工商会的代表组成,商工部部长任高级投资委员会主席,它是阿投资政策的最高制定者。阿富汗投资促进局(AISA),是在上述高级投资委员会主管下,专门组织和推动所有对阿投资活动,并负责为希望在阿富汗投资的投资者办理注册、发放营业执照和排忧解难的“一站式”投资管理和服务部门。

  投资行业规定
  外资禁止投资的行业有:核能、赌博、色情、毒品和制酒业。
外资限制投资行业有:生产和销售武器及爆炸物、非银行金融活动、保险业、自然资源开采、基础设施。

  投资方式的规定
  外商投资的方式有:(1)独资;(2)和政府或其他投资者合资。

  投资优惠政策框架
  阿富汗鼓励吸收外资,投资促进局对外资公司的设立给予方便,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。外资公司所得利润可全额汇出,对使用外籍雇员没有限制,如三年内无盈利可免税,直接申请最低额的公司税,投资阿富汗优先发展领域还可享受更多优惠,投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的机械设备可申请免税等,进口建筑材料可减税。

  行业鼓励政策
  阿富汗优先发展的行业有:农业及关联产业、建筑材料、电信业、交通和物流、矿业、电力、水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业。

  地区鼓励政策
  阿富汗没有明确的地区投资鼓励政策,但在马扎里沙里夫、贾拉拉巴德、坎大哈和昆都士设有工业园,阿富汗农村金融公司对在工业园投资的企业可以提供优惠借款。

  在阿富汗投资注册企业需办理的手续
  设立企业的形式:设立投资企业的形式包括:(1)100%外商投资企业;(2)和阿富汗政府或其他投资者合资企业。
 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:阿富汗投资促进局负责办理外国人投资注册手续,联系方式如下:
  电话: 0093-20-2103404 传真:0093-20-2103402
  电子邮件:invest@aisa.org.af 网址:www.aisa.org.af
  注册企业主要程序和所需要的资料:拟申请营业执照的公司必须完备以下材料和程序:
  (1)详细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三张申请人照片;
  (2)由本国在所在国的相关机构出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;
  (3)拟成立公司的名称、成立日期、投资金额以及国内公司的通讯方式;
  (4)由本国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;
  (5)由本国母公司或商会出具的担保证明;
  (6)所有上述文件须由阿富汗驻外使馆认证、并加盖本国驻阿富汗使领馆的印章,由阿外交部转阿投资促进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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